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德阳市衡山路学校主要职能。
我校是学前教育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实施学前教育、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青少年义务教育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020年度在编职工115人,临聘教职工36人,3个学前教育班,24个小学班,16个初中班,共43个班,秋季在校学生1854人。
(二)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学校主要工作是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小学和初中毕业生。
1、借力五大体系建设,夯实学校发展基础。
(1)确立“立恒志、成衡器”育人目标和恒衡励志教育的办学思想。
(2)厘清了五大体系建设与学校现代治理发展的关系。
(3)课程夯实基础;课堂找准核心;制度提供保障;文化体系建设。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建设坚强干部团队。
(2)培育优秀师资队伍。
(3)优化教学管理。
(4)校本研修促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构建和谐美好校园,营造学校发展新环境。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2)改造教学设备,为高效课堂护航。
(3)改善硬件设施,为师生安全保驾
(4)开放办学,营造外部环境。
(5)家校共育,夯实教育平台。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衡山路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年收入2560.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1.27万元、教育收费收入34万元、及其他收入275.4万元。本年支出2560.67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77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51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6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88万元。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2560.6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525.18万元增加3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58.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2560.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1.27万元,占87.91%;事业收入0万元,占0%;教育收费收入34万元,占1.33%,其他收入275.4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项目,占10.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256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6万元,占67.19%;项目支出839.87万元,占32.8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1.2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4.4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75.98万元,人员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6.9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5.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7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51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6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1.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116.78万元增加13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教育支出增加7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6.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教育支出1772.47万元,占7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51万元,占10.59%;医疗卫生支出69.41万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170.88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205(类):2021年预算数为1772.47万元,主要用于: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36万元,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917.13万元,205(类)02(款)03(项)初中教育807.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21年预算数为238.51万元,主要用于: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4.24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77.1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69.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5.01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102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0.89万元、绩效工资330.76万元、津贴补贴14.8万元、奖金47.58、失业保险5.79万元、工伤保险1.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36万元主要支出养老保险缴费154.24万元及职业年金缴费77.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9.41万元主要支付教师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70.88万元主要支付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225.59万元,普通教育21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78万元(小学教育20万元初中教育23.78万元)、印刷费7万元(小学教育4万元,初中教育3万元)、手续费6万元(小学教育6万元)、水费16.14万元(小学教育6.14万元,初中教育10万元)、电费27万元(小学教育17万元、初中教育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小学教育3万元,初中教育2万元)、物业管理费20.43万元(小学教育2.43万元,初中教育18万元)、差旅费0.76万元(小学教育0.76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小学教育3万元,初中教育1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小学教育20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小学教育0.76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小学教育5万元,初中教育5万元)、工会经费19.29万元(小学教育10万元,初中教育9.29万元)、福利费17.13万元(小学教育10万元,初中教育7.13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万元(小学教育7.1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一致0.76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学校接待外来的领导及同行等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2020年预算持平为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衡山路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德阳市衡山路学校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德阳市衡山路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多功能一体机20台,共计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德阳市衡山路学校没有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德阳市衡山路学校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德阳市衡山路学校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资助等。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资助等。
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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